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就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水平,作出了更加具體、明確和更加嚴厲的規定。這是我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制約安全生產突出矛盾和問題,促進安全發展的重大舉措。
安全生產不僅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更關系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當前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總體穩定并趨于好轉,但必須看到,由于受生產力發展不均衡和基礎薄弱的制約,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嚴峻。今年上半年在事故總量同比繼續下降的同時,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彈,尤其是先后發生6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一些企業在經濟回升向好的情況下,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一些企業無證或證照不全非法生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違法違規生產。一些地方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歸根到底,還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得到落實。
一起起慘痛的事故警示我們,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內因和根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只有落實到企業的生產管理行為中,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如果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形勢不可能持續好轉。因此,要遏制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發生,必須緊緊抓住企業這個責任主體,通過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強化技術裝備、嚴格安全監管、嚴肅責任追究,切實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此次國務院發出的《通知》,正是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求實施更加嚴格的企業安全管理,建設更加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和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實行更加嚴格的安全監管和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對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
堅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深化認識、嚴格履行職責。要看到,只有生產環境安全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才能正常繼續下去,才有可能持續創造價值和利潤。當前,企業應當牢牢抓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契機,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落實到生產經營的每一個崗位,建設更加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和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堅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實行更加嚴格的安全監管和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要完善部門聯動的安全生產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要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規劃,加快推進安全發展,強制淘汰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要強化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權重,嚴格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度。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相信只要企業真正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切實負起責任,強化管理,真抓實干,就一定能夠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協調健康發展。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