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夫超
當前正值主汛期,全國范圍內強降雨天氣頻繁。6月份以來,山洪、地質災害呈多發(fā)趨勢。為確保燃氣運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北京中民總部要求各項目公司切實加強對山洪、地質災害的防范和各項工作落實。
各項目公司要認真安排對所屬區(qū)域內場站、輸氣管線、辦公場所、在建工程等重要部位進行一次排查,對所屬區(qū)域內洪水、塌方、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fā)、多發(fā)區(qū)段要合理設置排水、攔水或擋水設施。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加強與當?shù)貧庀蟛块T聯(lián)系,提前防范可能形成的山洪地質災害沖擊燃氣設施;遇有重要汛情,要派主管領導24小時值守。有些江河、水庫水位上漲,各項目公司要嚴密防范潰堤、潰壩造成的嚴重災害。在排查中也應切實加強雨中、雨后檢查監(jiān)控,認真評估防范雨水浸泡對管道的危害。安全運行部門要切實加強防洪重點地段的檢查監(jiān)控和一般防洪地段的檢查巡守,做到重點地段不失控、一般地段不漏檢。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雨后燃氣設備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當雨量超標尤其是連續(xù)降雨量較大時,各項目公司應加派人員在重點部位及時疏通排水。
對于此次汛期,各地項目公司要高度重視,層層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具體負責人要逐級落實到位,逐一落實到人,確保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切實履行職責。要逐一排查各類影響安全運行的防汛隱患,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
由于夏季高溫及高壓氣的經營儲存,液化石油氣鋼瓶和儲罐內壓力升高,為確保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事故發(fā)生,各液化石油氣項目公司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液化石油氣鋼瓶在夏季充裝與存放時應:
1、嚴禁超量充裝(YSP35.5鋼瓶最大充裝量為14.9Kg,YSP118鋼瓶最大充裝量為49.5Kg);
2、應定期對鋼瓶抽樣試壓,鋼瓶內壓力不宜超過1.0Mpa;
3、防止在高溫和烈日下暴曬。
二、液化石油氣儲罐在夏季使用時應:
1、儲罐內部壓力不宜超過1.0Mpa;
2、嚴禁超量儲存,裝量系數(shù)不得大于0.95;
3、確保液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能夠正常使用;
4、隨時注意儲罐的溫度及壓力變化,當溫度和壓力達到一定限度時,及時采取措施,噴淋降溫;
5、儲罐壓力達到一定限度時不宜進行充裝作業(yè),待采取措施,壓力降到合理范圍后,再進行充裝。
安全是燃氣企業(yè)健康、持續(xù)發(fā)展的基礎,沒有安全,企業(yè)發(fā)展就無從談起。各項目公司應對安全工作高度重視,通過嚴格管理、嚴加防范、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證中民燃氣長久持續(xù)、安全平穩(wěn)供氣。
(作者系集團總部安全技術部項目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