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5日,北京總部下發了中民通字〔2012〕5號文《關于發布中民燃氣品牌視覺形象識別系統及其手冊和應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樹立和維護中民燃氣企業形象,適應中民燃氣事業不斷發展的需要。2012年11月期間企業管理部對各項目公司VI系統的導入和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執行情況及主要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
一、管道項目公司VI導入執行情況:
重慶中民、鹽亭中民、北川中民總體執行情況較好,各項主要標識、標志導入均符合VI應用管理辦法;綿竹中民、綿竹漢旺及龍騰安裝公司的工作地為臨時辦公地點,其基本使用項的導入符合VI應用要求;富平中民客戶服務大廳的VI執行情況較好,辦公區域的基本導入項尚未落實執行。
二、液化氣項目公司VI導入執行情況:
云南中民及懷化中民除個別零售門店外,應用基本項均進行了導入,且導入項符合VI應用管理辦法;溆浦中民、洪江中民、會同中民未執行VI應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
《中民燃氣品牌視覺形象識別系統》是中民企業文化的展示平臺,是中民區別于其他企業、同行業的標志,是各兄弟公司間相互連接的紐帶,更是企業提升凝聚力,競爭力的有效手段。因此,要求各項目公司對VI系統的導入和應用要引起重視,項目公司要根據自身條件按照《中民燃氣品牌視覺形象識別系統》的規定完成基本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導入實施工作,完成中民燃氣品牌識別形象的統一。
(北京中民燃氣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報道)